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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5艘船的补贴,“十闯”国务院

   2019-01-02 船舶报船海装备网5360
核心提示:  1978~1982年,我在交通部工业局计划处工作。交通部有河北山海关、天津新港和新河、青岛北海、南京金陵、武汉青山、广州文冲
 
  1978~1982年,我在交通部工业局计划处工作。交通部有河北山海关、天津新港和新河、青岛北海、南京金陵、武汉青山、广州文冲等多家船厂。第六机械工业部是船舶工业部,所属工厂都是造船的。综合起来,我们国家的船舶工业已经具有建造远洋船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
 
  交通部远洋局的远洋船队也急需发展壮大。远洋局一直在买着外国的二手旧船。他们说,旧船便宜,新船买不起。
 
  为了解决船舶工业的发展壮大问题,中央领导陈云同志批示:六机部能造的让他们造,不准向外国买。
 
  1979年11月27日~12月25日,国务院两位副总理李先念和薄一波先后召集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机械委、国防工业部、六机部、一机部、四机部、交通部、财政部、外贸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等部委的一把手,开了5次会,商讨造船买船的问题。最后决定在国内建造40万吨远洋船。其中,六机部建造30.4万吨,交通部建造9.6万吨。交通部远洋局以旧船价买新船。新船与旧船的差价、由国家财政补贴。当时称之:国轮国造。
 
  1980年1月,国务院发布10号文件,批准了会议决定。这是一件很大的好事,然而也是一件很大的难事,执行起来相当困难,几乎流产。
 
  因为具体执行会议的决定时,各个部门各有各的号、各吹各的调,出现了技术条件、船价、进口设备等三大难题,协调起来费时费力。
 
  第一是技术条件,一种船型一种技术条件,多种船型多种技术条件。船上的主机、副机、电子设备等要进口哪个国家、哪个厂家、哪种型号的都必须制订得非常仔细。不是远洋局说什么条件就定下什么条件,船厂方面是要经过周密调查、研究,考虑好技术、经济的可行性,才能达成共识,签订协议。经过多次协商,这就耗费了近一年的时间。
 
  第二是船价,谈好了技术条件才能谈船价。新船价、旧船价都要经过船厂、运洋局、六机部、交通部、财政部一致通过。这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第三是进口设备。一机部、六机部、电子工业部各自都有保护所辖工业的政策规定,国内有此设备就不准进口。这样坚持下去,远洋局与船厂的造船合同无法执行。
 
  当时我主管船价和进口设备两个难题的协调工作。经各有关部门多次协商,最后我带领新港、文冲两厂的总会计师和财务科长追到大连,找到正在大连开财务工作会议的交通部财务局局长郑仁周,才将船价定下来。当时,郑仁周问我,我正在忙着开会,你不等我回去,怎么跑到这里找我?我说,我找你,关系到船舶工业的“国轮国造”,已经拖延了时间,我是在分秒必争。
 
  主机是我们工业局的局长带领我到国家进出口委商定、由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负责进口的。副机、甲板机械等其他的设备由我们分别找有关部门审批进口。当时有一个管进口的办公室设在物资部院内,每项设备或仪器要填写一份进口申请表,由进出口办公室转送一机部、六机部、电子工业部等部门审批。前边已说过,当时各部门的政策、规定都是“国内有此产品不批准进口”。这就难了。这样拖延的时间近一年了,财政部曾两次催促、下通牒,再拖下去这项预算将被撤销。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十多次越级“闯”进国务院,直接找设在国务院院内的国家机械委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范暮韩。由于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无法事前约定时间。只能是一次找不到,两次;两次找不到,三次、五次,直到找到为止。总计“闯”进去不少于十次、找到范副主任三次、找到陶力副主任一次,解决了这个大难题。
 
  我能越级“闯”入国务院,得到了机械委计划局刘英烈的大力支持。他深知我在办一件好事、大事,不是闹什么个人私事。每次进去,都是他为我在国务院门卫“挂了号”。
 
  “第一次”找到范暮韩,我向他汇报了建造这批船签订协议、合同和现况,以及当时尚存在的进口设备这个大问题。
 
  我说,机械委、一机部、六机部、电子工业部等各部门都有权不批准某些设备仪器进口,但是无权指定某一艘船必须用某种国产设备。这样僵持下去,将导致国务院的10号文件、远洋局和船厂一年来的协商谈判工作通通白费。为此,我建议这批船所需的进口设备,要全部批准进口,日后再研究如何保护国产设备的问题。他听后点头说同意我的建议,要我去找机械委的进口局。
 
  我立马跑到进口局,局中的同志正在开会。听了我的陈述后,有位同志说:“不要国产设备?他们是不是中国人?”我说:“你这话只有在这里说。人家不仅是中国人,还是响当当的党的好干部。”事实果真如此,当时的远洋局长钱永昌,后来升任交通部的部长。
 
  进口局未受理我的建议,我又“第二次”找到范暮韩。他要我去找副主任陶力。陶力副主任说:“同意范副主任的意见,按他的意见办。”陶力要我到进口办公室找一位闫局长。我找到闫局长后,他要我逐项分别填写进口申请表,再转交一机部、六机部、电子工业部等部门审批。我说那样既延误时间也办不成。我要将所有进口的仪器、设备汇总在一份表上,不找其他部门,由进口办公室直接批准进口。他说从未这样办过,哪位领导同意这样办哪位领导就必须签字。
 
  我再一次进国务院机械委,“第三次”找到范暮韩。我简单汇报着办理进展情况的同时,给他看了我写的书面意见。他啥也没说,签了两个“同意”。我的努力终于大功告成,远洋局和船厂了解此事情况的同志,都说我为此次“国轮国造”立了一大功。
 
  由于马拉松式的调研、商谈延误了时间,国家财政的补贴减少了33%,由40万吨减少到13.5万吨。只补贴了新港船厂5000吨船5艘、文冲船厂7000吨船5艘、广州船厂1.5万吨船5艘。
 
  为了保住这15艘船的补贴,我“十闯”国务院,值得!
  沈忠阳
 
  作者系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工业普查办公室主任
 
标签: 交通部远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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