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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管理局“50吨级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

   2019-10-28 船海装备网4830
核心提示: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9}25865号函的要求,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的委托,对梁子湖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9}25865号函的要求,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的委托,对梁子湖管理局“50吨级渔政执法船”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补助。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出申请。

一、项目编号:HBMS-10ZC-08HW

二、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渔政船的设计、图纸审查、建造施工、下水试航,办理船检等一切手续。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以上预算金额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钢质一般船舶二级Ⅳ类及铝质一般船舶三级以上资质的船舶制造企业。(仅限于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 )查询;

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④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

3.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汪家墩18号龙潭大厦A2003室)

3、投标人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两年专业审计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2018年)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需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售价: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送达地点: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14: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路汪家墩18号龙潭大厦A2003室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14:30时(北京时间)

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开标会议。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人)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应当知道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如网上直接下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单位: 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

地 址: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镇广场大道 1 号

联 系 人: 金建国

联系电话: 0711-2473006

(二)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周全

电 话: 027-88228908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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