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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重创,航运业寻求政策帮扶应对疫情影响

   2020-02-21 船舶报船海装备网4020
核心提示:2月19日,中国船东协会就“中国船东协会关于报送新冠疫情对航运业影响及应对建议的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该函指出,目前

2月19日,中国船东协会就“中国船东协会关于报送新冠疫情对航运业影响及应对建议的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该函指出,目前为防止疫情扩散而采取的交通管制和停工举措导致中国生产和贸易面临负面冲击、航运需求严重不足,航运企业普遍面临停航、资金流紧张等问题。一旦航运企业较长时间不能恢复正常生产或较大范围退出航运业,将对我国就业、国际贸易、商品流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希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能够尽早出台措施,制定全方位航运生产复工保障计划,促使航运业尽快走出疫情影响;出台全面的财政扶持政策,免征或减免相关费用,制定航运企业的金融普惠政策,多途径为航运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出台减免税政策等。


目前,生产消费的放缓和延后,已导致航运市场需求严重不足,主要表现为原油运输需求大幅下降,超大型油船(VLCC)的等价期租租金(TCE)已从1月初的10 万美元/天下滑至目前的1万美元/天;液化天然气(LNG)运输市场需求降低,中海油、中石化以及中石油等能源公司正计划按照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临时取消天然气采购运输合同;铁矿石进口需求不足,目前铁矿石港口库存高达1.2亿多吨,企业很难短期提振进口欲望;煤炭需求减少一半以上,需求延后和库存较高进一步降低运输需求;大豆和豆粕的进口节奏减缓;液体危险品、汽车滚装运输需求全面萎缩。


疫情发生还对我国航运物流系统产生了较大冲击,主要表现为集装箱货运量、航次骤减,目前已有超百个集运航次停运;港口物流节点集疏能力大幅降低,陆地运力不足造成码头堆场疏港体系不畅,进出口、装卸货受阻,船舶运作效率低,货物积压严重;邮轮旅游链条几近冻结;长江内河流域航运遭受冲击严重,大量船舶停航。


与此同时,疫情的发生也导致航运业管理成本增加,营收压力剧增。目前,运价创历史新低、船舶调度难度大幅增加、船员安排与协调困难、船舶维修等服务体系遭受冲击、企业履约法律风险飙升等,对航运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严重威胁。


航运业希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能够尽早出台措施,保障行业稳定运行,及早走出疫情影响。一是制定全方位航运生产复工保障计划,包括全面采取船员复工措施,保障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全面保障船舶物资供应,采取船舶修理、检验及审核新机制,允许石油公司安全检查和干散货船Rightship检查,打通港口集疏运网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与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卫生组织(WHO)及国际海事组织(IMO)保持密切沟通,政务服务及证书多项合一,建立改进船舶防疫应急机制等。


二是出台全面的财政扶持政策,包括免征或减免港建费,降低码头靠泊费、堆存费用、拖轮费等费用;鼓励金融机构豁免或放宽航运企业存量融资合同中的财务限制性条款,不抽贷、不断贷,确保航运企业资金链安全;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支持航运企业的专项贷款,降低融资利率或给予贴息支持,对民营企业提供专门扶持;适当放宽国有航运企业所属公司间的跨境资金流通审批,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航运企业实施债转股项目。


三是加快制定疫情期间的相关税收政策,如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等,减少行政性收费;对2020年以前年度的税务亏损,也能给予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的优惠政策;对抗疫情的电煤等运输免征增值税;针对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出台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强航运企业国际运输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减免在国内港口所需的吨税;对于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含民生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等。


据悉,该函拟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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