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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保养油漆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3-07-17 13:43
浏览次数: 8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上海振华船运事业部就2023年下半年船用保养油漆进行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与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进行资格预审。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标书。


特别提醒: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线下不再受理纸质标书!


1.项目编号:ZPMC(HF)-ZB2023-05-102


2.项目内容:振华船运事业部2023年下半年船用保养油漆,分标段招标


标段一:振华15、23、24、25、26、27、28、29、34、35、36轮,美金结算,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标段二:振华16轮,美金结算,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


标段三:振华12、31、32、拓友轮,人民币结算,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类似业绩及业绩介绍,提供至少3份类似业务最新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细节可隐去);


(5)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企业(生产单位/代理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环境、健康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及责任人。如有相关证书,则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无相关证书,则需签订招标方的《遵守HSE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承诺》。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提供工厂型式认可证书;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一年内参加过我司同类招标项目并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可仅提供需更新的资料。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7月21日14点之前停止报名


地址:中交供应链系统


联系人:卫燕


邮箱:weiyan@zpmc.com


电话:021-31196858


相关技术咨询联系人:孙佳152-2103-7389 sunjia@zpmc.com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发放标书,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叁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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