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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及监控系统设备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07-28 11:49
浏览次数: 21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CPOE-2020-HG-WZ3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协鑫如东风电项目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及监控系统设备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拟采购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及监控系统设备用于协鑫如东风电项目,交货地点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国石油海工建造基地。

2.2招标范围:协鑫如东风电项目H13#&H15#平台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及监控系统设备。

2.3供货期:设备要求到货日期2020年9月20日,如投标人无法满足到货日期,请投标人自报最短供货期,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同时应充分考虑生产工期及道路运输等因素,保证所需物资及时送达。

2.4质保期:自海上升压站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8年。

2.5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满支付质保金,缺陷责任期到期并不免除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1)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以升压站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保修期内,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修复,所发生的一切修复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修理要求的48小时内给予响应,若乙方未能及时响应或不能全力地、令人满意地进行修复工作或者在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工作,且上述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支付上述费用或质保金已返还乙方的,乙方应在发生费用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甲方。

(3)在保修期内,如因非乙方原因需要维修的,乙方仍有义务进行维修,所发生费用由甲方确定并承担。

(4)保修期满后,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2.6主要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相互协调和完善的先进的产品设计,对供货范围内各系统所用的设备、元件、材料应首先选用质量高,技术先进、性能良好、运行可靠、检修维护和操作方便的产品。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通风空调系统及监控系统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招标人拒绝使用低劣的、落后的,甚至被淘汰的任何产品

(2)空调、风机、除湿机防火阀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验收均应满足CCS中国船级社的相关规定。设备正常运行累计使用寿命不小于87600h。

(3)卖方所提供的所有用于本工程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系统的部件,必须具有CCS中国船级社的认证。其有效日期必须与本升压站平台消防产品的选购、使用日期相符合。

(4)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工作由卖方负责,并对买方提供操作、维修及维护保养设备的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卖方负责陆上及海上调试费用的包干,直至买方完成平台交付。

(5)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第四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人企业授权的分支机构)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其他组织机构。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净利润表)并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三年指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以及企业征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

(6)其他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可投标情况: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如出现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28日至2019年8月3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采用线上或者线下报名方式确认报名。

线上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下载招标文件。

线下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采用线下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标书费汇款底单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投标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自企业基本账户提交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汇款时附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底单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6.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6.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罗骥辉邮箱:1602920269@qq.com

手机:13821768728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转6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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