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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船舶开式脱硫监管规定——禁用主导、准用反制

   2019-11-30 中国远洋海运e刊船海装备网9610
核心提示:国内外关于开式脱硫装置的监管规定日益严苛,总体看开式禁用或将成为主流,但仍存变数。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

国内外关于开式脱硫装置的监管规定日益严苛,总体看开式禁用或将成为主流,但仍存变数。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球范围内实施船用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5%m/m。该规定对目前市场船用硫量3.5%m/m的现状提出重大挑战,同时MARPOL公约附则VI接受船舶使用船用废气清洗系统(EGCS)作为符合SOx排放控制要求的替代措施。2018年1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要求自2019年1月起海船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其中规定可以使用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

全球船舶开式脱硫监管规定——禁用主导、准用反制

船用废气脱硫清洗系统作为尾气后处理措施,通过脱硫装置进行脱硫履约,分为开式、闭式与混合式三种模式。其中,开式装置相对操作简单,运行与管理成本低,更受船东青睐。但开式脱硫原理是将原本排放至空气的硫成分经脱硫塔处理后转嫁于海水中,洗涤水排放合规性在业界尚无定论,反对派和支持者各执一词。


我国作为航运大国,也是IMO的常任理事国之一,始终积极参加海事公约,致力于预防、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相关政策导向对脱硫产业发展及履约方式选择影响较大。为有效实施全球限硫新规,需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船舶开式脱硫的监管规定,方能协调好船东利益、船舶减排与海洋环保之间的关系,切实践行碧海蓝天发展需要。


中国海事局规定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规范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危防〔2018〕555号),规定:“船舶使用尾气后处理装置产生的水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禁止在内河控制区、沿海控制区内的港口水域和渤海水域排放开式废气清洗系统洗涤水,其他沿海控制区水域内开式废气清洗系统洗涤水的禁排要求将适时公布实施。”该项规定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9年7月海事局起草了《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自2020年1月起,国际航行船舶不得在我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内排放开式洗涤水。可见,我国基本确立了全面禁用开式脱硫装置的监管政策。


欧盟法令


欧盟法令(EU法令)(Directive 2012/33/EU)允许使用EGCS作为SOx排放控制要求的替代措施,但应以闭式模式运行(Article 3a)。因此,对于安装开式EGCS的船舶,在进入欧盟法令规定的水域之前应及时转换为符合规定的燃油,并停止EGCS;而安装混合式EGCS的船舶,在进入欧盟法令规定的水域之前应及时转换到闭式模式运行。相关燃油转换或工作模式转换均应按规定进行记录。


欧盟法令(EU法令)(Directive 2016/802/EU)第8. 4以及附则II的规定,对于使用化学制剂、添加剂、配制剂以及系统内产生相关化学制剂的EGCS,除非船公司证明其洗涤水的排放无明显的负面效果且不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威胁,否则,洗涤水不得排放至海洋、包括封闭的码头、港口和河口。如果使用NaOH,洗涤水符合IMO EGCS导则的排放标准且其pH值不超过8. 0则可排放。第Article 8. 2的规定,对航行欧盟水域的船舶,要求安装配备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EGCS。


美国各地法规


美国加利福尼亚法规(CARB 法规,13 CCR, section 2299.2),要求在加利福尼亚港口水域以及康涅狄格州港口水域禁止洗涤塔排放,即不允许使用EGCS作为SOx 排放控制的替代方法(仅对试验和科研阶段的减排技术/方法予以临时免除)。对于安装EGCS的船舶,在进入CARB法规规定的水域(沿岸24 海里内)之前应及时转换为符合规定的船用MGO(轻柴油)或MDO(柴油),并停止EGCS,相关的转换操作应按规定进行记录。


美国“Final 2013 VGP (Vessel General Permit)”通告,规定距岸3海里以内以及大湖区域内、夏威夷港口水域航行的船舶允许使用开式EGCS作为SOx排放控制的替代方法。


新加坡规定


新加坡海事港口管理局(MPA)允许使用EGCS作为SOx排放控制要求的替代措施,但应以闭式模式运行。2018年11月30日,MPA举行的“2018新加坡籍船舶峰会”上,其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Andrew Tan在致开幕词时宣布,在新加坡海域使用开式洗涤塔的船舶将被禁止排放洗涤水。安装有开式洗涤塔的船舶进入新加坡,要求使用合规(低硫)燃油。安装有混合式洗涤塔的船舶,将要求其切换成闭式处理模式。新加坡作为MARPOL附则VI的签署国,将为船舶使用(闭式)洗涤塔产生的残渣提供岸上接受设施,并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阿联酋航海通告


富查伊拉港的地理位置优越,处于世界上三大输油港之间,顺理成章地成为该地区供应船的中心港。因此,和新加坡一样富查伊拉港是世界上最着名的加油港之一,到访该港的船舶非常的多。根据富查伊拉港2019年1月22日发布的一份航海通告显示,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该港将禁止船舶在其水域内使用开始脱硫设备并表示要求船舶使用符合规定的低硫燃油。意味着富查伊拉港不允许使用EGCS作为SOx排放控制的替代方法。阿联酋阿布扎比港目前也不允许船舶排放洗涤塔废水。


日本政府决定


2019年2月,日本政府土地、基础设施、运输和旅游部(MLIT)宣布,日本不会参加最近关于实施开环洗涤器禁令的谈判,日本将允许开式脱硫洗涤塔水在日本海域排放。该决定是基于MLIT在当月举行的IMO会议上提交的一份报告,该报告针对一艘8.2万吨巴拿马散货船,开展船尾排放水稀释仿真研究,认为含有硫氧化物、多环芳烃和重金属的排放水不会对日本附近的海洋生物或周围海水质量带来不良影响。日本当局提出只要能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排放标准,就没有科学理由禁止开式洗涤器的使用。


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管理规定


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规定,应符合IMO有关2015年废气净化系统指南的批准和操作,但需要船东或船长向主管机关申请作为等效方法的批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均允许EGCS的使用许可,但需申请作为等效的批准),允许在澳大利亚水域运营的船舶使用所有洗涤器系统,包括开式、混合式和闭式。但AMSA发言人透露,这个规定可能正在进行变革,日后AMSA将与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局和州/新西兰当局就这些排放的潜在影响进行密切合作,会考虑到澳大利亚水质标准,以确定澳大利亚水域的监管要求。


南非政府规定


根据南非政府海事安全局(SAMSA)2019年3月份向船东、运营商、船长和燃料供应商发出咨询通知,南非政府决定允许在IMO2020规定实施时在其领海和港口使用废气净化系统(EGCS),SAMSA表示接受开环、闭环和混合洗涤塔系统的使用,直至进一步通知。除了允许船舶从2020年开始继续燃烧高硫船用燃料外,SAMSA还批准燃烧船用瓦斯油,低硫燃料油,液化天然气和海洋生物燃料,以满足即将到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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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清洁航运联盟2020(CSA)对于开式脱硫予以支持,CSA鼓励所有港口当局寻求可用的独立研究,提供详细的洗涤水排放分析,并描述减少颗粒物排放可为其所在地区带来的有意义的健康益处。CSA2020认为,截至2019年底,将有2500多艘船舶要安装洗涤塔,其中80%以上会选择开式脱硫装置。


此外,中国船级社(CCS)在2019年4月2日发布第558号技术通函《船舶废气清洗系统(EGCS)检验实施方案的通函》,详细列明了各国家和地区对船舶燃油硫含量限值以及脱硫装置使用限制方面的法规清单,这里简要列出一些禁用开式脱硫装置的国家(地区)如图。


注:


①比利时只允许船舶离海岸至少3海里外的沿海和开放海域排放;


②德国规定在内陆水道、运河和内陆河港禁止洗涤塔排放;


③爱尔兰都柏林禁止洗涤塔排放;


④拉脱维亚、立陶宛规定领海和港口区域禁止排放;


⑤美国规定在康涅狄格州距岸3海里以内,加利福尼亚沿岸24海里海域及港口禁止排放;


⑥中国规定在内河控制区、沿海控制区内的港口水域和渤海水域禁止排放;


⑦阿联酋规定阿布扎比富查伊拉港禁止排放;


⑧挪威允许在港口水域排放,但在世界遗产“峡湾”区域内禁止开式EGCS;


⑨巴拿马规定通过巴拿马运河航行期间禁止排放。


综上所述,因担心洗涤水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国内外关于开式脱硫装置的监管规定日益严苛,总体看开式禁用或将成为主流但存在变数,一些国家禁止使用开式脱硫装置(禁止洗涤水排放),包括中国排放控制区、美国(康涅狄格州、加利福尼亚)、新加坡、阿联酋、巴拿马、挪威(世界遗产“峡湾”区域内)、德国、比利时、立陶宛、拉脱维亚、爱尔兰等多个地区和港口。但也有国家或地区允许船舶使用开式脱硫装置,如日本、南非、冰岛、土耳其,同时澳大利亚、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需申请作为等效的批准也可等价为准用开式脱硫装置。从各国监管政策和IMO导则来看,全球对于开式脱硫装置禁止的居多,禁排国家的名单可能还将进一步增加,但现行的全球IMO的MARPOL公约仍许可EGCS的使用以及洗涤水排放,欧盟、美国(夏威夷等)、中国(沿海港口以外)除有特殊规定的水域外还在履行IMO相关规定,也允许洗涤水排放,初步判断IMO全面禁止使用开式洗涤器的仍存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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