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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式核能示范项目船体(含常规岛)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03-18 船海装备网3480
核心提示:浮动式核能示范项目船体(含常规岛)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浮动式核能示范项目船体(含常规岛)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核台海清洁能源(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CNSC-20THQJ020195

2.2项目名称:浮动式核能示范项目船体(含常规岛)设计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

项目采用成熟堆型,建造一艘海上浮动式核能供应平台,停靠指定海域,为目标市场提供稳定能源。该平台设置两座核反应堆,单堆设计额定电功率为125MW,设计寿命:40年。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示范项目船体除核岛舱以外的其他所有系统、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示范项目可研支持服务:负责示范项目可研报告中船舶相关技术方案的编制,协助可研总体院完成可研报告评审并负责解答船舶、常规岛及BOP系统相关问题;

(2)示范项目船体程设计服务:包括示范项目船体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阶段的设计技术服务;

(3)常规岛及船上BOP工程设计服务: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总体设计、初步设计以及施工设计;

(4)责任范围内的初步设计(船体为详细设计)工程概算及施工图工程预算。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合同义务完成。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3.3发售时间:2020年3月18日17:00—2020年3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3.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3.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三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5月7日9:00(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船体设计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拥有船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行业甲级、专项甲级设计资质之一;

通过船舶与海洋工程研发和设计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且具备国家认证的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资格;

5)常规岛设计:具有核电常规岛或海上核电平台常规岛设计经验(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5.2 人员要求:

船体设计项目经理:

1)船舶工程项目设计管理10年以上工作经验;

2)5年内主持过5000吨及以上船舶工程的设计工作。

常规岛设计项目经理:

1)电力发电工程项目设计管理10年以上工作经验;

2)5年内主持过核电常规岛工程的设计工作。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船体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10-63310108, 188 1172 2030

电子邮件: gaokun@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台海清洁能源(山东)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核台海清洁能源(山东)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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