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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12000吨甲板运输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31 船海装备网378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POWERCHINA-00-220149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
招标编号:POWERCHINA-00-22014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2000吨甲板运输船建造采购,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鉴于公司海上风电装备产品种类增加、业务扩大,为保障产品顺利运输,拟购置1艘12000吨甲板运输船,用于公司产品发运。
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艘12000吨甲板运输船的设计、建造、设备和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试验、系泊试验、航行试验、检验和取证、提交完工图、缺陷处理,直至最后交付使用的完整性工程,以及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所有工作。
3、采购数量:
本次招标为1艘12000吨甲板运输船,船舶参数详见下表:

4、交船时间:总工期11个月,建造日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开始计算。
5、交船地点:建造船厂码头。
6、质量要求:
(1)本项目(指招标范围所指壹艘12000吨甲板运输)建造的质量标准应满足《中国造船质量标准(最新标准)》及GB、CG关于各类设备相关最新标准的规定要求。
(2)本项目需取得中国船级社的入级证书和其他为满足适航要求应取得的证书,由中国船级社对本项目进行法定检验和船级检验,按中国船级社的规范和规则进行图纸审查、建造和检验。所有为本项目的建造而采用的工艺,应按中国船级社规范要求并符合ISO质量控制程序的建造工艺标准进行。所有质量标准中未涉及到的质量要求,可采用公认的、高质量的标准,但必须由招标人事先认可。
(3)按照造船标准和惯例编制适用于本项目的建造工艺手册。对于重要的工艺程序应征得船级社验船师及招标人确认。满足中国船级社对建造文件的审批要求。
(4)应选择良好的、满足建造标准的建造工艺进行建造,同时该工艺应符合船级社的要求。
(5)整套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不低于十二个月。
(6)质保期内,卖方对所提供的全部设备因制造、安装技术和配件、材料的缺陷而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故障负责,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总成件,同时相应延长所更换总成件的质保期。无论何时若买方发现合同设备所用原材料、部件、设备是旧的或翻新的或存放二年以上的,卖方应无条件给予更换并且向买方补偿这部分部件费用的20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及费用损失。
(7)如果由于卖方的责任而使合同设备有缺陷,则卖方应无条件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
(8)设备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以合同技术协议为准。
7、付款方式
7.1备料款:合同签订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付款通知书原件、履约保函原件及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款的10%;
(1)付款通知单;
(2)经买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
(3)卖方出具对应款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2开工:正式开工建造后,卖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款项。
(1)付款通知单;
(2)经船东代表签字认可的该船开工证明文件;
(3)卖方出具对应款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提供本项目船舶建造保险单副本。
7.3搭载:正式搭载后,卖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款项。
(1)付款通知单;
(2)经船东代表签字认可的证明该船上船台的文件;
(3)卖方出具的对应款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4下水:正式下水后,卖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款项。
(1)付款通知单;
(2)经船东代表签字认可的证明该船下水已经完成的文件;
(3)卖方出具的对应款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5交船:正式交船验收后,卖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5%的款项。
(1)付款通知单;
(2)试航合格证明;
(3)船舶交接议定书;
(4)卖方出具的对应款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6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双方确认后,卖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款项,同时退回履约担保。
(1)付款通知单;
(2)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经双方认可的加减帐、赔偿金、罚金等项目在本期一起结算;
(3)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该船结算协议书;
(4)卖方出具的对应款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本合同各期船价款,均由买方支付到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付款方式为电汇+承兑+供应链。
8、本次招标为平台全流程,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投标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投标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企业,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二级III类及以上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没有处于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冻结,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
3、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5、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2022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吨位或船体尺寸(包括船长、船宽、型深)技术参数相同或高于本次招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建造业绩不少于3个(含在建),具有已建造完成的CCS级12000吨及以上甲板运输船建造业绩至少1个。上述已交付使用的须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船议定书》,未交付使用的提供《船舶建造合同》等有效的交船证明文件复印件。
6、投标人信誉良好,2020年至今无诉讼等法律纠纷。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9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现金支付等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6300 1453 6370 5000 9862
开户行: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电子钥匙用于在线投标,请登陆集采平台服务中心或咨询客服,了解集采平台操作和电子钥匙办理的具体事宜,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集采平台客服电话:4006274006电子钥匙办理客服电话:010-56032365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线签到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签到环节顺利完成,建议提前1小时完成在线签到)。
(4)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5)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
(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及无法接收中标通知书(或入围通知书)。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招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招标”的,按照招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招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编:810007
联系人:安保才
电话:0971-3925041
项目联系人:许麒章
联系电话:18593038122
电子邮箱:286607390@qq.com
招标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A座405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571-56625257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18075196695
电子邮箱:470953035@qq.com

十、监督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8596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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