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石化(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LNG加注船货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LNG加注船货轮(招标编号:NWZ260421-2605-117044),招标人为中石化(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货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1
项目名称:中石化(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LNG加注船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1
物资描述:货轮
数量:1.000
单位: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1.3业绩要求。
(1)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或交付的2条大于等于12000方LNG加注船(C型舱)(含运输加注船,不含改装)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应在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范围内;业绩合同内容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合同信息页。
3.1.4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实缴)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具有12000方LNG加注船(含运输加注船)生产设计能力,不会整船分包”。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建造场地、车间、船台、船坞和配套设施完全满足12000方LNG加注船(含运输加注船)的生产、加工、舾装和调试等所需,并符合中石化QHSE的要求”。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建造厂码头满足12000方LNG加注船(含运输加注船)的安全系泊要求和最低水位大于标准船舶满载吃水+1米”。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具备三维设计能力”。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具有海试和气试综合管理及协调的能力和经验”;须提供海试和气试的检验报告。
(7)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全船无石棉证书。
(8)项目经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最近3年担任过至少1次相关LNG加注船(含运输加注船)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至少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一年缴纳社保证明、LNG加注船(含运输加注船)岗位证明文件;2)项目业绩合同,内容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合同信息页。
(9)投标人应提供LNG加注船主要设备制造商名单,名单不得出现“或等同”。如有制造商名单偏离,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招标中心澄清发布的内容或评标委员会评定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6年4月2日17时10分至2026年4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徐燕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4月13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化(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梦忱
电话:13102276156
电子邮件:zmc2020.fuel 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徐燕萍
电话:010-59963656(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wzxuyp 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