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海上移动平台前期研究设计支持服务专有协议采办计划公告

   2026-09-14 船海装备网2530
核心提示: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采油公司海上移动平台前期研究设计支持服务专有协议-20260911采办计划公告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

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采油公司海上移动平台前期研究设计支持服务专有协议-20260911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采油公司海上移动平台前期研究设计支持服务专有协议专有协议-20260911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1


采办包名称:采油公司海上移动平台前期研究设计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1、项目概述:


为了提升采油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打造自升式生产作业平台标准化、序列化,提高采油公司参与边际油田开发一体化服务能力,需要在海上自升式生产作业平台技术研究方向引入外部长协技术力量。


2、主要工作内容


1)自升式生产作业平台设计规范、标准等适用性分析


2)新建自升式生产作业平台和老平台改造前期方案设计服务


3)现役平台海上作业技术支持服务


4)现役平台特定工况技术支持服务


5)平台稳性、水动力分析、系泊力计算服务


6)移动平台移位(拔桩、拖航、就位、插桩等)分析计算服务


7)开发装备研究技术支持服务


3、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在合同期限内,如有未执行完毕的《服务委托书》,该《服务委托书》应履行完毕。


4、服务地点:


天津北京湛江


5、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采购技术要求书”


预计发标时间:2026年9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1项已完成的海上移动平台或浮式装备设计或校核技术服务业绩,且该业绩至少涵盖总体、结构等设计内容,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若业绩合同为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2)、若业绩合同非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2)与合同相关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3)与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同一个非总价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服务商要求


1)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得为0,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入自有社保人数,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2)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需出具非唯一服务客户的承诺及海油外业绩等支持性材料。


4、人员要求


1)应答人应至少能够提供11个人员简历,包含1名总技术负责人员、5名专业技术负责人员、5名专业技术设计人员。


(2)总技术负责人员具备10年及以上海上移动平台或浮式装备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专业技术负责人员具备5年及以上海上移动平台或浮式装备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专业技术设计人员具备3年及以上海上移动平台或浮式装备相关工作经验。


5、软件资源要求


1)应答人需提供总体性能(MOSES或NAPA或同类型软件)和结构分析(SACS或SESAM或同类型软件)软件正版授权证明文件;


应答人需提供在海上移动平台或浮式装备的设计或校核工作中采用上述软件分析编制的计算报告/送审资料(可脱敏),或提供船级社退审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采购计划公开联系人:何昕电话:022-25802244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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