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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亿 “海州湾之星”号船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02 船海装备网498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2020-07-02“海州湾之星”号船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已经批准建设,

招标公告

2020-07-02

“海州湾之星”号船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湾之星”水上酒店及配套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船舶改造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的“海州湾之星”号轮最终停靠在连云港市连云区,目前该船舶(船舶类型为客箱船)临时停靠在浙江省舟山市盘峙岛码头。

2.1.2招标范围:“海州湾之星”号船舶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船体改造、修理、配合招标人做好生产设计等;船舶室内装饰设计(包括详细设计、生产设计等)、施工等。

2.1.3合同估算价:1243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开工日期:2020年8月1日(暂定,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

2.1.5质量要求:符合船舶行业设计施工规范要求,并通过中国船级社(CCS)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包含船舶建造或修理等经营范围;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包含建筑、装饰设计和装饰工程等经营范围;

3.3投标人必须具备长度150米及以上的码头,以及长150米及以上、宽30米及以上的船坞(干坞)。提供投标人船厂场区布置图(必须能够清晰地反映码头、船坞的尺寸指标)及其享有所有权或长期专属排他的使用权的充分有效证件、文件、合同等;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船舶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提供2019年9月-2020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1月至今有承担过船舶的建造工程(或修理、改建工程)的类似业绩;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1月至今有客船类内装工程的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类似业绩的合同必须能够清晰地表明投标人名称、船舶类型、工程内容、合同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视为投标人业绩。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3.2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称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格条件、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拟派投标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书,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2)投标人企业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通过中国船级社(CCS)的能力评估及各项审查,如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审查不通过,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07月06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07月02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6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总部(南京)025-96010连云港孙莉莉18005133017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及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正门(北门)。

特别提醒:因疫情影响,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20-45分钟分钟将会议号编码告知各投标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第二条不见面开标的相关内容)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山海国际酒店2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18-82396888

10.疫情防控事项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未开放线下交易方式。根据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连公管办〔2020〕1号文)规定,本项目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投标文件等递交相关事宜

本项目投标文件等材料不集中递交,投标人可采取以下方式送交投标文件等材料:

邮寄递交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送交本项目投标文件等材料。投标文件等材料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下班前(17:00)(指的是招标代理签收邮件时间,而不是邮件寄出时间,请各位投标人综合考虑邮件路途时间并对此负责);邮寄方式:优先采用顺丰,寄付现结。邮件的包装上需贴便条载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收件地址、收件联系人、收件联系方式、经办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否则将拒绝收件。投标文件等材料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投标人应做好充足的投标文件密封措施和邮件的保护措施,因邮寄导致投标文件丢失、投标文件封套破损等情况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收到邮件后,将立即与投标人联系,当场拆开邮件,并检查其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其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封、密封完好,并制作、保留相关接收凭证,并形成记录(包括照片等电子资料)存档备查。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联线无法进行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送达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将拒收。

派员递交

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应派员单独送交本项目投标文件等材料。送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下班前(17:00);投标人所安排的送交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送交人员(项目经理)应自行做好防护措施并按照预约时间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将投标文件等材料送交至上述地址。投标文件送达时,招标代理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二、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应尽快下载“腾讯会议”APP并完成相关注册信息。

签到:开标前20-45分钟,招标代理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代表发送会议ID号及进入密码,请注意查收,收到后根据会议号及密码进入视频会议室,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在视频会议室内下载投标人签到表,由项目经理手工签到后扫描,并回传视频会议室,未签到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

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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