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千岛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千岛湖121”客船、“千岛湖380”客船船舶方案编制及船体设计(含装饰陈列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千岛湖121”客船、“千岛湖380”客船船舶改建方案编制及船舶改建设计(含装饰陈列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CAZBDL2019ZC-025 号
三、采购预算:预算不超过人民币53万元
四、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条件:
经营范围具有船舶设计服务能力,并且须提供船舶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19年 04月22日至2019年04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招标采购科。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05月17日14:30时止
九、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7日14:30时整
十一、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二、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联系人:余八景; 联系电话:0571-65025799。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应于2019年 05月15 日16:30时前交至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384458329044
要求对公基本账户打入,不接受现金形式。
联系人:何 蓉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5025798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红萍
联系电话:0571- 64819847
传真:0571-64819847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