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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2023-12-24 船海装备网2520
核心提示:12月21日天海防务公开信息显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旭东、总经理占金锋、副总经理翁记泉、副总经理董文

12月21日天海防务公开信息显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旭东、总经理占金锋、副总经理翁记泉、副总经理董文婕、财务总监张晓燕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子公司的担保。你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2日、11月24日、11月26日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于2022年3月28日出具《履约保函》,约定对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简称“大津重工”)应向船东或出口代理方承担的债务、义务和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所涉担保本金合计人民币349,356,800元,你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时预计了担保额度,但未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你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7月27日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子公司大津重工、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所涉担保债权余额分别为12,000万元、200万元,但你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8月26日才补充披露。前述行为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第一条第五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2.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2022年11月11日、2023年1月30日,你公司子公司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简称“沃金天然气”)与厦门太威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太威商贸”)签订两份《焦炭买卖合同》,向太威商贸采购焦炭,合同金额总计20,070万元。经查,太威商贸将沃金天然气支付的采购款于同日直接或间接划转至钦实(厦门)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钦实集团”),沃金天然气向太威商贸采购的焦炭实质为向钦实集团采购,钦实集团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旭东控制的企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里披露对太威商贸的预付款为2,000万元;于2023年4月21日在《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中披露2022年全年、2023年以来截至披露日,公司向钦实集团采购商品或劳务的交易金额均为0。你公司在上述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未准确披露前述关联交易实质和金额,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3.你公司在2022年年报中对大宗贸易焦炭业务按净额法核算,但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中仍按总额法核算,导致相关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确认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4.2022年报中对H&CMARINEENGINEERING(SINGAPORE)PTE.LTD(简称“H&C”)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不准确。你公司将应收H&C的合同价款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将合同价款与现销价格的差异计入坏账准备核算。你公司未按规定以现销价格确定主营业务收入,亦未通过未实现融资收益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5.你公司2022年年报中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6.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政府补助。你公司子公司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0日、9月2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49万元、260万元,但你公司直至2022年6月10日、9月8日才补充披露。你公司子公司大津重工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00万元,但你公司直至2022年11月16日才补充披露。前述行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40号--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格式》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7.2022年报中与履约进度相关的财务处理问题。一是子公司大津重工及其泰州分公司2022年对于部分设备投入未按相同的方法确认履约进度。二是个别项目用于核算实际成本中的部分专项费用或直接人工于2022年末未及时暂估。前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二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九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出具警示函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标签: 天海防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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