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130型纯LNG动力集散两用船建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准130型纯LNG动力集散两用船建造,项目业主为重庆锦海捷亚船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重庆锦海捷亚船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标准130型纯LNG动力集散两用船建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公开招标采购130型LNG燃料集散两用船舶1艘,总长129.88米,总宽16.2 米,型宽16.26米,型深6.60 米,吃水4.55米(集装箱),吃水5.68米(干散货船)。以集装箱为主,兼具散货运输资质,作为内河渝申航线集装箱快班使用,入CCS船级,“绿色船舶-2 附加标志”。
2.3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241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船体、轮机、电气、通信及所有附属设施在内的制造、采购、安装、试验、检验及质保等服务。
2.5 建造工期:300日历天(以甲方下发全部退审图,并出具开工通知起算)。
2.6 交付地点:重庆地区招标人指定长江水域。
2.7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设计、制造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满足项目设计及合同要求。
2.8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全过程。
2.9 质保及服务要求:船舶交付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经信委或国防科工委或交通主管部门或海事主管机构或船检机构或行业协会等管理机构)颁发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二级Ⅰ类及以上的船舶生产技术条件证明,或由上述部门出具的同等建造能力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建造能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2025年9月17日9:00至2025年9月22日17:00前,携带: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4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前,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开标室以重庆咨询大厦当日大屏幕显示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锦海捷亚船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8号力帆中心1号楼2601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88193009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4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3-67020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