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离子切割机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等离子切割机进行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等离子切割机
项目编号:JD2026-34-0144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2月8日
响应截止日期:2026年2月13日
二、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萨福智能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响应价格:人民币1585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保证1个月内4台等离子坡口切割机货到交付,保证2个月内剩余6台等离子坡口切割机货到交付,交付后20天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第二成交候选人:江苏兴立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价格:人民币1598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货到交付,交付后30天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第三成交候选人:宁波金凤焊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响应价格:人民币16450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保证1个月内4台等离子坡口切割机货到交付,保证2个月内剩余6台等离子坡口切割机货到交付,交付后20天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三、预成交人
预成交人:萨福智能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四、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17日17:30。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六、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纳入交易平台供应商诚信管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采购人: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2月14日





